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超市的通風管被大風吹落,將雷某剛買的新車砸壞。近日,經通州法院調解,經營超市的個體戶賠償雷某2.2萬元。
  2012年11月,雷某花17萬元購買了一輛商務車。2013年3月9日,他將車停放在小區停車位內。中午時分,他發現車輛後半部被一節掉落的通風管道砸得面目全非。原來,當日風力較大,大風將停車位旁一家超市的通風管道吹落,恰好砸中了他的車輛。該超市屬於個體工商戶,業主是李某,雷某於2013年12月起訴要求李某賠償車輛修理費、車輛貶值損失等共計6.5萬餘元。據悉,雷某於起訴前自行委托評估機構對車輛的貶值損失進行了評估,評估的車輛貶值損失為2.1萬餘元。
  李某表示同意賠償雷某的合理損失,但即使存在貶值損失,也應由法院通過司法評估程序予以確認,不應自行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。
  最終,經法院調解,李某同意賠償共計2.2萬元。  (原標題:車主訴求賠償2.2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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